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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宁夏医科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

来源:爱考网 [2020-5-16] [微信公众号查成绩: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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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
复试录取工作方案
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
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20〕4 号)的精神,结合疫情防控实
际和学校专业领域特点,制定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(简
称:硕招)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
会发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,遵照自治
区党委政府和教育部工作要求,在确保安全性、公平性和科学性
的前提下,统筹兼顾、精准施策、严格管理,稳妥做好硕士研究
生复试录取工作。
二、工作原则
(一)复试服从疫情。将师生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,一切服
从疫情防控需要;
(二)坚持“一校多策”。分期分批、错时错峰、分类开展
复试;
(三)工作重心下移。压实培养单位责任,统筹管理,精准
施策,做到责权利相统一;
(四)重视完成率。全面衡量,公平公正,择优录取,保证
生源质量,保证招生计划的完成。
三、组织机构
(一)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(人员名单见附件1)。
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部署、决策、协调与督
导等。组长由党委书记、校长担任,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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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就业工作、规划工作的校领导和纪委书记担任,成员为以下
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:研究生院(研工部)、 招生就业处、
发规处、监察室、宣传部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保卫处、后勤处、
团委、实验室与装备服务中心、现教中心、外国语教学部、临床
医学院、基础医学院、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(公共管理研究中心)、
中医学院、口腔医学院、护理学院、药学院、第二临床医学院、
第三临床医学院、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、回医药现代化重点实验
室和生育力保持重点实验室。
设立办公室,挂靠研究生院,主任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
长,副主任为分管招生就业工作校领导,成员为研究生院、招生
就业处、发规处、监察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。主要职责:
1.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;
2.按照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;
3.接受上级工作指令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。
(二)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可
比照学校设置(名单和职责均需在研究生院备案),职责是全面
负责本部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。
四、工作程序
复试工作执行校院两级管理,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
组领导下,研究生院与相关部门负责总方案的设计,并统筹协调
复试工作的开展与全程督导;各培养单位党政共管、责权明晰、
自主管理,按照专业特点组织完成具体工作。
(一)成立复试小组:各培养单位组织所属学位点成立复试
小组,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、责任心强、
学术水平高、严明公正、经验丰富,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
的在岗在编教师担任,复试小组设组长与秘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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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试前各级培训:各培养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复试工作人
员进行政策、业务、程序、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并签署责任书,明
确工作程序与纪律、评判规则与标准,做好记录与保密,确保复
试全程规范有效、公平公正、平安顺利。
(三)各专业名额分配: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批复我
校的当年招生计划,结合国家对重点支持领域和专业的要求,以
及学校学科与学位点建设实际,制定一级学位点招生名额预分配
方案,并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;各培养单位按照本
部门的硕招分配办法,对招生导师及其所属学科的教学、科研、
研究特色、综合实力和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考量,并以此做本部
门二、三级学科实招数的细化分配,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
小组审核通过后执行。
(四)复试资格及成绩要求:考生须符合我校报考资格及要
求,且初试成绩应符合当年度国家和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要
求。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。
1.一志愿考生复试:此类考生参加首批差额复试,准入参加
复试的初试成绩须满足国家公布的 B 类分数线和我校对报考专
业的相关要求执行。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公
布的政策、分数线及宁夏教育考试院的工作要求执行。
2.调剂生复试资格: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确定缺额专业
和名额,再行调剂复试工作;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;初试成
绩须符合我校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,其中临床医学、口腔、中医
学的学硕总分高于 B 类考生分数线 10 分,专硕总分高于 B 类考
生分数线 15 分,学硕及专硕的单科均为 A 类考生分数线;调入
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;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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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相同或相近,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;未尽事宜以国家
相关文件要求为准。
3.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:符合国家“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”
条件的考生,若申请参加我校复试,其初试分数线应达到国家公
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。
上述基本要求是我校各学科专业的复试最低基本要求。各培
养单位在学校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,结合本单位招生
计划数和差额复试要求,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,确定准入
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予以公布。
(五)复试时间:5月15日-6月30日,复试工作将分批分期
分类开展(另行通知)。
(六)复试各环节组成:主要包括英语(口语、听力)、专
业笔试、面试(含思政、心理测试、专业)、技能测试(仅对“临
床、口腔中医、护理、公卫、药学”的专硕考生)等环节,因专
业不同各环节分值所占权重各异(附件2),由一级学位点所属
学院自主确定,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。各培养单位
对所属学位点的复试结果负责,并对考生提出的质疑做必要的解
释。
(七)复试方式: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,选择网络远程复试,
按学校“网络远程复试工作执行细则”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
提下开展工作(附件3),力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,降低感
染风险,稳妥完成复试。
(八)复试比例:不低于120%的差额比例。
(九)复试成绩: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(满分100分),复
试的面试环节若均值低于该项总分的60%视为不合格,将执行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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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否决,不予录取;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视为不及格,不予录取。
(十)诚信评判与管理:对作弊学生严格按照规定不予复试
和录取。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考务纪律,并按涉密等
级签订工作责任书。
(十一)体检:将由考生自行在属地二级及以上级别医院完
成,须参照教育部、原卫生部、中国残联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
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03〕3号)要求,按照《教
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
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10〕2号)
的规定执行,并按我校规定的时限、方式及要求递交体检结果。
五、录取原则
(一)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应符合招生要求。
(二)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求和即为总成绩,其中初试成
绩权重为70%,复试成绩权重为30%。
(三)在各专业内按照总成绩排序,依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,
并体检合格者择优依次录取。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
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报
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。
六、调档审查
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审查,仅对审查
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七、工作纪律
严肃复试招生和录取纪律,严格组织程序,规范复试执行,
实行校院两级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,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主
持、组织和督导复试工作,对学生、教师及管理人员进行诚信教
育和承诺管理,执行责任追究,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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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任何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坚决、迅速、从严处理。
八、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
推进信息公开工作,加强社会监督,对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
件及时向学校党委行政主要领导汇报,必要时上会审定。学校开
通政策和信息公布渠道(学校主页、研究生院网页及微信公众
号),同时设立各级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等(附件4),保
持申述渠道的畅通。
九、疫情防控及突发应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
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及国务院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
急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《高等学校新型冠状
病毒肺炎防控指南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《普通高等院校疫情防控
工作手册》等要求,制订我校的“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突发
事件应急预案”,确保复试期间师生的健康安全。
 宁夏医科大学
 2020年4月24日
附件:
1.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2. 复试各环节所占复试成绩权重一览表
3. 网络远程复试工作执行细则
4. 各培养单位监督联系电话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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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.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
组 长:马 林 孙 涛
副组长:姜怡邓 朱建华 谢 波 郝银菊
成 员:徐 方 张海峰 刘 东 熊建团 魏晋怡
马晓东 杨 怡 周永伟 张晓奇 汤 榕
张 龙 魏振斌 李 伟 卞 良 李 颖
郝向利 金群华 马晓恒 周文韬 刘 娟
杨惠芳 张毓洪 邱鹏飞 马惠昇 赵 峥
黄永清 司琼辉 乔 慧 孙冬梅 余建强
白启均 孙玉宁 牛斌凌 马瑞霞 李银山
吕金捍 姚智卿 王 峰 卢晓华 裴秀英
马英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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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 2. 宁夏医科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各环节所占复试成绩权重一览表

类别
英语%
(口语+听力)
技能测试% 专业笔试% 专业面试% 备注
学 硕 20 —— 20 60


临床医学(1051) 15 15 10 60
口腔医学(1052) 20 20 20 40
中医学(1057) 20 20 20 40
护理(1054) 30 20 20 30
药学(1055) 20 10 20 50
公共卫生(1053) 20 10 20 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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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 3.
宁夏医科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
网络远程复试工作执行细则

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根据《宁夏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
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》,制定2020年硕招网络远程复试工作执行细则。
一、工作原则
(一)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以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
身体健康为第一要务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,降低感染风险,确保复试
的安全性、公平性和科学性 。
(二)严格复试组织管理,做到政策透明、流程规范、监督机制健全,
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,确保公平公正。
(三)严格复试考核标准,坚持科学有效,做到全面衡量、综合评价、
择优录取,确保招生质量。
二、工作流程
(一)审核证件、确定复试资格
复试执行前,各培养单位对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证、准考证、本科成
绩单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学籍学历认证报告、英语四或六级等级证书以及
其他相关支撑材料(各院另行通知)等进行线上确认,并做好线上复试前
相关工作准备及网络复试设备的预试确认。
(二)复试时间、地点
学校统一提供复试场地(雁湖校区教学楼),研究生院、招就处、现
教中心、后勤处、保卫处等部门协调安排并联合保障;各培养单位组织确
定本部门的复试时间报研究生院本备案,并自行通知所属全体考生,确认
无一漏报。建议 10-15 名考生为一组,小组随机分配,考生按要求进入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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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环节,时间 20-30 分钟/人次,各专业自行确定时间,对同类考生统一
尺度。
(三)复试平台
统一在教学楼智慧教室进行,每个复试小组由 5 名专家组成,由各院
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;平台选用教育部学信网并辅以钉钉、腾讯会议、学
校平台等;考生须按复试要求保证全程双机位开启及音视频摄录像,复试
前应预测效果;除网络复试平台备存音视频资料外,每个考试组也需自行
备份所有考试资料,复试结束时统一存放保密室,学校现教中心协助进行
全程记录,保留线上复试资料。各培养单位负责全程组织并及时上报复试
结果。学校后勤处保证复试教室等公共区域消毒。
(四)复试环节及方式
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专业特点自行设计考试方式、内容和时限,须对
考生统一尺度,建议以“一站式”完成专业笔试、英语测试、技能测试及
专业面试等诸多环节。
(五)录取成绩计算
按初试占 70%,复试占 30%,加权计算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通知上线的所有考生做好复试前工作准备,备好的各类证件,
熟悉考试流程,进行设备调试等。
(二)软件平台:以学信网、中国移动云考场为主、备选腾讯会议、
阿里钉钉、学校平台等,提前通知考生进行预测试。
(三)考生随机分组,每组线上复试在一天内完成。
(四)确保做好现场全程录音录像与记录工作。
(五)科学组织校内复试前调剂准备工作。
(六)对管理人员、复试组教师等进行各级培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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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畅通联络
(一)各培养单位监督联系方式
培养单位 联系电话
临床医学院(总医院) 0951-6744327
基础医学院 0951-6980100
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0951-6980142
中医学院 0951-6880503
口腔医学院 0951-6743680
护理学院 0951-6980103
药学院 0951-6980189
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 0951-6980240
回医药现代化重点实验室 0951-6880503
生育力保持重点实验室 0951-6980172
上海公利医院 0951-6980183
第二临床医学院(市医院) 0951-6192223
第三临床医学院(区医院) 0951-5920219
公共管理研究中心 0951-8688182
(二)学校相关部门联系方式
研招办电话:0951-6980183
纪委监察电话:0951-69800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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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 4. 各培养单位监督联系电话
培养单位 联系电话
临床医学院(总医院) 0951-6744327
基础医学院 0951-6980100
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0951-6980142
中医学院 0951-6880503
口腔医学院 0951-6743680
护理学院 0951-6980103
药学院 0951-6980189
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 0951-6980240
回医药现代化重点实验室 0951-6880503
生育力保持重点实验室 0951-6980172
上海公利医院 0951-6980183
第二临床医学院(市医院) 0951-6192223
第三临床医学院(区医院) 0951-5920219
公共管理研究中心 0951-868818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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